为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,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,决定与北京百优图书编辑中心联合成立人民艺术书画院。人民艺术书画院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,纳入本会分支机构管理,由合作方出任院长。此决定,经本会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。
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
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